一、施工流程 1、测量放线
1.1、给水管道工程的线路测量包括定线测量、水准测量和直接丈量。
1.2、定线测量要测定管道的中心线和转角,并应测量管道与相邻的永久性建筑物的位置关系,必要时应在地面上设立标志。
1.3、 在进行管道水准测量时,应沿线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标高值以路基施工控制水准点引测。 2、沟槽开挖
2.1、沟槽开挖前工作
开槽前要认真调查了解地上障碍物及地下地质情况,以便开槽时采取妥善加固保护措施,同时组织好人员及机械,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2.2、沟槽开挖形式
根据设计图中设计管道的规格、埋置深度以及规范要求来确定沟槽开挖的形式,保证沟槽不塌方。
2.3、开挖方法
a..土方开挖采用人工开挖。开挖过程中严禁超挖,以防扰动已压实地基。对于有地下障碍物(管、缆)的地段开挖时,严禁破坏。
b.沟槽开挖尽量按先深后浅顺序进行,以利排水。
c.挖槽土方处置,按现场暂存、场外暂存、外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开槽土方凡适宜回填的土选择妥善位置进行堆放,但不得覆盖测量的标记,均暂存于现场用于沟槽回填。回填土施工前制定合理土方调配计划,减少土方外运及现场土方调运。
d.开槽后及时约请各有关人员验槽,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遇槽底土基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时与设计、监理单位及地勘部门联系,共同研究基底处理措施,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e.沟槽检查验收;槽开挖完成应进行自检,检查项目和允许误差见下表-2。自检合格后应马上通知监理进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基槽开挖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下表:
检验频率 序号 1 2 项 目 槽 底 高 程 槽底中线每侧宽度 允许偏差(mm) 范围 0, -30 不小于规定 两井 之间 点数 3 6 用水准仪测量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3点 检验方法 3 沟 槽 边 坡 不小于规定 6 用坡度尺检验每侧3点 二、应注意的问题
4.1、管沟开挖顺序、方法,必须和设计工况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
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在管沟开挖以前,必须有管沟土方开挖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按方案的要求进行开挖和支撑。
4.2、管沟开挖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
4.3、坑边荷载。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沿挖土方边缘的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沟边过近,堆置土方距沟上部边缘不少于1.2米,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米。如土方开挖有超载和不可避免的边坡堆载现象,应在施工方案中进行设计、计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