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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的法律制度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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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的法律制度有什么

篇一:第三讲 商朝的法律制度 第三讲 商朝的法律制度

(约公元前16世纪一一公元前11世纪)

商是兴起于黄河中下游的一个古老部落。约在公元前十六世纪,至汤时商人的实力己较强大。汤首先灭葛,继之又征服了不少部族。此时正值夏桀暴虐,民怨沸腾,汤于是举兵伐夏,灭之。汤在亳(今河南濮阳)建立了商王朝,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可靠文字可考的王朝。商朝多次迁都,约在公元前十三世纪,第二十代商王盘庚迁都于殷(今河南安阳),故商朝又称殷或殷商。此次迁都至商朝覆亡,273年不再迁都,政治经济有较大发展,在二十三代王朝武丁时趋于鼎盛。此后,统治阶级日益腐化,对奴隶和平民的盘剥和压迫更为残酷。随着阶级矛盾的尖锐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加剧,至纣王时,周文王的继承者武王兴兵伐纣,商朝在“前徒倒戈”下为周朝所取代。

一、商朝法制的指导思想

商朝奴隶制国家的确立和发展,使由来已久的神权政治得到充分发展。史载殷商奴隶主贵族极端迷信鬼神。《礼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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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中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所谓听命于神,是商朝法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特点。甲骨文的卜辞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殷商统治者每遇大事,必须先行占卜,以求消灾降福。在上帝和王权之间的中介则是巫、史等神职人员,他们代表鬼神,指导国家政治和国王行动,说明巫史知识高于一般人,为人所信服,他们是当时意识形态领域的权威,也拥有相当大的政治权力。另外,以天命、祖命宣布王命,将祖先崇拜与上帝崇拜相结合,使神直接为政治统治服务,是商朝神权政治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统治者将其祖先与上帝基本上合而为一,具有深刻的政治对于此后的封建法制也有重要意义。

二、商朝法律的主要内容

(一)《汤刑》及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

目前所见商代的甲骨刻辞没有关于商代立法活动的记载。但是,从文献记载来看,商代统治者已经进行了立法活动。商代的立法包括: 1.《汤刑》

从文献记载来看,《汤刑》是商朝法律的总称,整个商代一直适用。《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晋书·刑法志》记载,“夏后氏五刑之属三千,殷因于夏,有所损益。”《竹书纪年》又记载:“祖甲二十四年,重作《汤刑》。”所谓“重作”,可能就是在《汤刑》的基础上,重新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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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内容更加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一切都说明,以刑法为主的中国古代法到商朝己略具规模。“刑名从商”,荀子的这个论断,也证实了商朝确实己初具规模。 2.《汤之官刑》

除了《汤刑》之外,商代初期还制定了单行刑事法规《汤之宫刑》。《墨子·非乐上》记载:先王之书,《汤之官刑》有之。曰:“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其刑:君子出丝二卫,小人否。”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律令》按:“此官府之刑,汤所制也。”这是战国时期有关《汤之官刑》的最早记载。即言“先王之书”,可知在当时是有根据的一种说法。 3.“弃灰之法”

据文献记载,商代还有“弃灰之法”。《韩非子·内储说上》说:“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运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虽刑之可也。且过罚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

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无离所恶,此治之道。一曰: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子贡曰:‘弃灰之罪轻,断手之罚重,古人何太毅也?’曰:‘无弃灰,所易也;断手,所恶也。行所易,不关所恶,古人以为易,故行之。”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律令》按:“此法太重,恐失其实,即前后两说已不甚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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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朝的主要法律形式

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有:刑、王命和单行法规。刑,即《汤刑》,是商代的基本法律。王命,是商王所发布的命令,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如《尚书·汤誓》中所保留的汤伐桀所作誓师之词,《尚书·盘庚》中所存商王盘庚发布的迁都之命。单行法规是针对某一具体事物或人所发布的命令,如《汤之官刑》、“弃灰之法”。 (三)主要罪名

不吉不迪。盘庚迁殷之前所宣布的罪名。《尚书·盘庚中》记载:“乃有不吉不迪??我乃劓殄灭之。”吉,善;迪,道;劓殄,灭绝家人。意即,如果行为不善,不按盘庚所说的正道行事,就将其本人处以死刑,灭绝其全家。

颠越不恭。盘庚迁殷之前所宣布的罪名。《尚书·盘庚中》记载:“??颠越不恭??我乃劓殄灭之。”颠,狂;越,逾,指不法行为;不恭,不从王命。意即,如果狂妄放肆,违法乱纪,不服从国王的命令,就处以死刑,并灭绝其全家。 暂遇奸宄。盘庚迁殷之前所宣布的罪名。《尚书·盘庚中》记载:“??暂遇奸究??我乃劓殄灭之。”暂,读作渐,诈欺;遇,读作隅,奸邪;奸宄,做坏事,在外为奸,在内为宄。意即,诈伪、奸邪、犯法作乱者,处以死刑,灭绝其全家。 不孝。《吕氏春秋·孝行》引《商书》说:“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商朝重祭祀,讲究宗法,因而刑法以不孝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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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者,孝的内容即要求孝顺父母,但实际上是要尊祖敬宗,以维护宗法制。

巫风。《墨子·非乐上》记载:“先王之书,《汤之官刑》有之。曰:‘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其刑:君子出丝二卫,小人否。”“巫风”罪即官吏沉醉于歌舞,处以罚丝。 弃灰于公道(街)。见于前引《韩非子·内储说上》。“弃灰于公道(街)”罪即向公道上扬灰。因此举可引起路人发怒,导致斗殴,故处以重刑。 (四)、刑罚

商代的刑罚制度已经初具规模。战国时期的学者对此早已有评价。《荀子·正名》说“刑名从商”。即认为刑罚之名称始于商代。商朝有“五刑”,从文献资料和出土的甲骨卜辞都可看到这方面的记载。 (1)死刑 ①炮格

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商代末期,“百姓怨望而诸侯有叛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史记集解》引《列女传》曰:“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坠炭中,妞己笑,名曰‘炮格之刑’。”可见,“炮格”之刑是商纣王所创,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火烧热,令罪犯在铜柱上走,坠炭中烧死。这是一种非常残暴的刑罚。 ②醢(音hai,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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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殷本纪》记载:“九侯有好女,人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醢,即把人杀死,捣成肉酱。

③脯(音fu,府)

《史记·殷本纪》记载:“随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脯,即将罪犯晒成肉干。 (2)肉刑

①墨刑。又叫做黥刑,是用刀划面颊或额并涂墨的刑罚。 ②劓刑。就是用刀割掉鼻子的刑罚。 ③刖刑。就是用锯截断人的一足的刑罚。

④宫刑。甲骨文还有一奇字:一边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一边是刀。表示以刀割去人的生殖器之意。 (五)商代的民事、婚姻、继承制度 1、民事法律规范

土地所有权。一般认为, 土地所有权为王有制,不存在土地的私有制。商王享有最高的土地所有权,将土地分赐给贵族使用;领受土地者占有土地,并向商王缴纳贡赋,但没有所有权,不得买卖土地。奴隶则被作为私有财产,可以任意转让和买卖。其他财产,以家庭为单位,由家长占有、管理,家庭的一般成员不享有财产所有权。 2、婚姻制度

从甲骨文所反映的信息来看,商代的贵族实际上实行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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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多妾制。据统计,高宗(武丁)有妻妾多达六十四人。从文献记载可知,商代贵族之间还盛行妹随姊嫁的媵嫁制。而对妇女来说,只能嫁一夫。 3、继承制度

在古代,政治身份的继承意义远远超过了财产的继承。一般认为,商代初期,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但以前者为主要原则。即,兄死后,其王位和财产由其弟继承;若无弟,则传给其子。商代末期,父死子继基本上代替了兄死弟及,但也出现了嫡长子继承的现象。这一制度影响到西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成。 三、商代的司法制度 1、司法机关

商王掌握国家一切大权。国家大事由商王决定,王命即是法律。商王的裁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商王盘庚在动员迁都的讲话中着重要求群臣“听予一人之作猷”,即听从他的安排。他还说“用罪伐厥(其)死,用德彰厥善”,说的是你们有罪恶的要处死,有功德的要表扬。类似这样的内容还有不少,是商王拥有立法、行政、司法大权的反映。商朝的司法官称为司寇,下设史、正等职。 2、案件的审判

商代统治者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进行频繁的占卜,充分地反映了其“敬鬼神”的神权思想意识。“敬鬼神畏法令”,一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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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了商代统治者神权法思想的实质,一切司法活动都成为鬼神意志的体现。值得注意的是卜者参与司法,假托神意断罪,实行所谓神明裁判,有不少卜辞为证。 篇二:第一章 夏、商朝的法律制度 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中国法制史网上作业题 第一章 夏、商朝的法律制度 一、 单项选择题

1、夏朝称最高司法官为( )。 A大理B士 C蒙土 D司寇 2、夏朝有五种刑罚,共( )条。 A五百B一千 C二千 D三千

3、“威侮五行,怠弃三正”是夏启讨伐有扈式时发布的( )。 A习惯B战争动员令 C祭祀 D礼仪 4、“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 )。 A昏 B墨 C贼D杀

5、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 “杀人不忌为( )”。 A昏 B墨 C贼D杀

6、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 )。 A夏朝B商朝 C西周 D秦朝

7、《竹书纪年》记载:“夏后芬三十六年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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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囹圄B夏台 C钧台 D圜土 8、相传夏桀时,曾把商汤“囚之 ( )”。

A圜土B钧台 C夏台 D囹圄 9、炮烙之刑出现于( ) 。 A夏朝B西周 C春秋 D商朝

10、商朝假托天意断罪、具有一定司法权的人是( )。 A商王B贵族 C卜者 D掌戮

11、商朝在实行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后,又逐渐实行了( )。

A嫡长继承制 B兄终弟及 C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 D诸子均分

12、商朝刑法的总称是( )。 A九刑B禹刑 C宫刑 D汤刑

13、把犯罪者晒成肉干的刑罚称作( )。 A脯 B醢C墨D劓 二、多项选择题 1、夏朝的监狱叫做( )。 A圜土 B夏台C钧台 D囹圄

2、“昏、墨、贼,杀”是夏朝的法律制度,其中的罪名是( )。

A杀B昏 C墨 D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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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夏朝的法律形式主要包括( )

A习惯法B制定法 C誓 D王与权臣的命令与文告 4、商朝的罪名主要有( )。

A昏 B不吉不迪 C暂遇奸宄 D不从誓言 5、商朝的监狱称作( )。 A圜土 B牖里C囹圄D廷尉 6、商朝的肉刑有( )。 A醢 B墨刑C劓殄D劓刑

7、商朝死刑处决方法除斩、戮以外,还有( )。 A炮烙 B醢 C脯 D劓殄 三、名词解释 1、禹刑 2、甘誓 四、简述题

1、法律是如何起源的?

2、如何理解“昏、墨、贼,杀”?

3、夏朝法律与原始社会的习惯有哪些不同? 4、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5、商朝继承制度的前后变化。

6、中国奴隶制法律制度在形成中出现的特点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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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穆王曾命( )依照夏朝的赎刑作《吕刑》。 A子产B吕侯 C邓析 D 赵鞅 2、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 )。

A明德慎罚 B法令由一统 C德刑并用D法网严密 3、西周时期,对公族试用的死刑方法为( )。 A斩、戮 B磬C定杀 D醢

A女徒顾山B龙凤合挥 C坐嘉石 D田里不鬻 5、西周时期,最高司法审判机关为( )。 A大司寇 B小司寇 C士师 D乡士 6、周有乱政,而作( )。 A禹刑B汤刑 C九刑D吕刑

7、在西周,先王的誓命也是法律形式之一,被称作( )。 A誓 B命C遗训D殷彝

8、西周对公族施用的死刑方法为( )。

A绞 B腰斩 C弃市D磔 4、西周早期,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即所谓的( ) 9、西周时期,起诉要缴纳诉讼费,民事案件要交( )。 A质剂B傅别 C束矢D钧金 二、多项选择题

1、西周的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分别叫做( )。 A傅别 B朋 C质剂D锾 2、西周的法律形式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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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誓 B礼 C遗训D殷彝

A7岁以下孩童B70、80岁以上老人 C 100岁以上老人 D16岁以下孩童

4、“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包括有( )。 A辞听 B耳听 C气听D色听 5、西周的司法机关的有( )。 A大司寇 B小司寇C乡士D遂士

6、西周的设有大批官吏,组成( )。 A卿事寮 B太史寮 C内服 D外服 7、西周的“三不去”指( )。

A有所娶无所归,不去B与更三年丧,不去 C前贫贱后富贵,不去D生子传宗接代,不去 8、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西周的“狱”指刑事诉讼 B西周的“讼”指,民事诉讼 C西周刑事案件的书状叫“剂”D西周民事案件的书状叫“傅别”

三、名词解释 1、九刑 2、田里不鬻 3、明德慎罚 4、五听

5、嫡长子继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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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七去 7、赎刑 8、读鞫与乞鞫 9、周公制礼 四、简述题

1、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2、简述西周的“六礼” 3、简述西周的司法机关 4、周礼的实质及其作用 5、礼与刑的关系

3、“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是西周定罪量刑原则之一,其中“耄”、 “ 悼” 分别指( )。

1、春秋时期最早公布成文法的是( )。 A晋国 B郑国C楚国 D齐国 2、在我国首次公布成文法的是( )。 A孔子 B子产 C邓析 D商鞅 3、在我国古代,作“竹刑”的是( )。 A孔子 B子产 C邓析 D商鞅 4、《法经》的作者是( )。 A李悝 B子产 C邓析 D商鞅 5、《法经》的首篇是( )。 A盗 B贼 C网 D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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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保护私有财产 B保护公有财产C保护工商业D.保护周王的土地所有权

7、商鞅变法时期,为改变秦国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的旧习俗,颁布了( )

A《垦草令》 B《为田开阡陌令》 C《分户令》 D连坐法

二、多项选择题

1、楚国在楚文王和楚庄王时两次制定法律,分别称作( )。 A仆区法 B刑书 C茆门之法 D竹刑 2、春秋时期,晋国制定法律的活动有( ) A赵盾制定《常法》 B范宣子制定刑书

C晋文公称霰时作“被庐之法” D邓析作“竹刑” E赵鞅、荀寅“铸刑鼎” 三、名词解释 1、铸刑鼎(书) 2、竹刑 四、简述题

1、郑、晋两国公布成文法的措施及所引起的争论。 2、公布成文法的意义。

3、《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4、春秋时期的主要立法

5、儒家和法家的法律思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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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重大改革就是各诸侯国公布了成文法,这些成文法的中心内容是( )

1、晋国赵殃公布成文法时遭到( )的反对。 A孔子 B叔向C商鞅 D子产 2、“被庐之法”是( )国制定的。 A郑国 B晋国C楚国 D秦国

3、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严厉盗贼犯罪的法典是( ) 。

A禹刑 B吕刑C九刑 D法经 4、改“法”为“律”是战国时期的( ) 。 A韩非 B赵鞅C商鞅 D屈原

5、战国时期,提出“刑无等级”法治主张的是( ) A韩非 B商鞅 C李悝 D吴起 二、多项选择题

1、战国时期法制指导思想是( )。

A 明德慎罚 B“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C“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D“重其轻者” 2、商鞅两次变法的重点分别是( )。

A制定法经 B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 C善平籴D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

3、郑国两次制定法律,制定者分别是( )。 A子产 B赵鞅C商鞅 D邓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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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述题

1、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主要内容。 2、商鞅变法的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3、《法经》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秦朝的( ),是关于案件的调查、勘验、审讯等程序的文书程式。

A令 B式 C法律答问D廷行事 2、秦朝的法廷成例叫做( )。 A成 B廷行事 C式D法律答问

3、秦朝的( )是将罪犯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罚。 A具五刑 B族诛C定杀 D阬

4、秦朝的( )是一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并用的刑罚。 A定杀 B醢 C枭首D具五刑

5、秦朝多对麻风病人犯罪所适用的刑罚是( )。 A具五刑 B族诛C定杀 D 阬 篇三: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 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中国法的起源、起源特点;理解夏、商两朝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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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建议】:

本章的知识点不多,主要内容是通过夏、商两个朝代的法律制度来阐明中国法的起源及起源的主要特点。 【本章知识点】: 1.中国法的起源。 2.夏朝法制的简况 3.商朝的神权政治与法制 4.商朝法律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中国法的起源与夏朝的法律制度 【基本内容】:

一、本节以夏朝法律的起源和发展来揭示中国法起源的特点。同时对夏朝法律《禹刑》的基本内容作一介绍。 国家文明与法律文明的发展是同步的。中国国家文明起源于公元前二十一世纪的夏朝,中国古代法律也发端于这一时期。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主要源于以下几种因素: 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难点分析】:

中国法起源中原始氏族、部落色彩较浓的原因: 第二节商朝的法律制度 【基本内容】:

【概念辨析】: 1.如何理解商朝的内、外服制度? 2.神权法的构成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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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 一、名词解释 1.禹刑

2.汤刑 3.“率民以事神” 4.炮烙 5.内服 6.外服 二、简述

1.夏朝的五刑主要是哪些刑罚? 2.夏朝法律中主要规定了那些罪名? 3.商朝的刑罚有哪些?

4.简述商朝“内外服”的司法机构。 三、论述题

中国法律的起源有哪些特点? 【本章小结】

本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对中国法早期发展源头的阐述。通过本章的学习,力求使同学们理解中国法起源上的特色,因为,这些特色对中国法的继续发展产生了极深的影响。从概念的掌握上,主要是禹刑、汤刑的内容。 【课堂练习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禹刑》是夏朝刑法的总称。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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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阶级的利益,夏朝统治者对以往作出的各项判决以及从具体判决中抽象出来的一般法律原则加以汇编,名之为《禹刑》。

2.是商朝刑法的总称。商灭夏之后,为了建立和维护新的统治秩序,商朝统治者以夏朝《禹刑》为基础,进行删修、增补,初步形成了商朝的刑法,并以商朝的开创者汤为之命名。商朝后期,由于社会关系的变化,统治者又曾对《汤刑》作出全面的修改、补充。

3. 这是商朝法制活动的主要特点和指导思想。在商朝的神权法统治方式中,上帝与王权之间的中介是巫、史等神职人员,他们代表鬼神,指导国家政治和国王的行动,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权威,有相当大的政治权利。

4.是商朝后的一种新刑罚,显示出商朝统治后期用残酷的刑罚以挽救其统治。

5.是商朝统治的地域。在这个地区,商王可以直接实施统治。

6.是商朝地方诸侯统治的地域。在这些地区,虽然部落首领接受商王的分封,但他们有较大的性,在辖区内实施统治,包括司法统治。 二、简述题

1.夏朝在苗民五虐之刑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奴隶制五刑,包括大辟、膑、宫、劓、墨。大辟为死刑,膑刑为割除膝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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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宫刑为毁坏生殖器,劓刑是割除鼻子的刑罚,墨刑是在面部刺痕后涂墨。

2.夏朝法律中虽然尚未形成完整的罪名体系,但是统治者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定型化的罪名。夏朝确定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据史书所载,夏朝初期的司法官皋陶对“昏”、“墨”、“贼”三种犯罪均处以死刑。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二)夏朝的军事法令中规定有“弗用命”、“不恭命”之罪,即在作战中对于不努力执行君王诰命、不服从君王诰命的人处以死刑。

(三)为保护血缘关系的稳定,夏朝法律中规定了不孝罪。据史载,不孝罪是夏朝最严重的犯罪之一,所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3.夏朝时产生的奴隶制五刑在商朝时继续通用,此外,商朝的刑罚特点是极其残暴。断手、活埋、沉水、火焚、炮烙等等都是商朝使用过的刑罚。

4.商朝的政治、司法统治比夏朝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商王的权威进一步加强外,商朝将与地方的统治关系以“内服”、“外服”的方式加以确定。商王直接统治的区域为“内服”;与商部落联盟、听从商王命令的其它地区为“外服”,在这些地区生活的部落,其首领被商王封为诸侯、伯,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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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性。在司法机构的设置上也是如此,“内服”地区由商王直接控制,“外服”则由诸侯实施司法统治。商朝的司法官由高级贵族以世袭的方式担任。 三、论述题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结果。而世界不同民族由于其生存环境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历史传统和生活方式,国家与法的具体发展途径是不同的。中国法的起源的特点主要是:(一)氏族血缘纽带随着国家的形成而更加加强。以血缘关系联接起来进行生产与生活,是人类早期的组织形式。中国在进入国家文明后,由于生产力和农业文明的因素,血缘纽带非但没有松弛,反而愈加紧密。氏族、部落、部落联盟联结纽带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使得中国早期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家国相通、家国一体的特征。(二)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威在向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日益加强。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到尧、舜、禹,首领的统治权在不断加强,到夏启即位时,终于发展到了可以有权打击本联盟中的反对派的地步。(三)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为法。礼最初是祭祀鬼神的器具,供原始的人类崇拜自然神之用。到后来凡是进行祭

祀的一切活动都叫做礼。在人的思想意识方面,对自然神的信仰和对祖先的崇拜,特别是对祖先崇拜逐渐定型化、仪式化,成为一种具有宗教色彩的普遍信奉。随着私有制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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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发展,在这种祭祀仪式中逐渐产生出萌芽状态中政治权利,其中区别血缘关系、亲疏尊卑的部分,开始成为确定人们在国家组织中等级地位的法。(四)刑起于兵。刑与战争是分不开的。部落、部落联盟之间的征战是中华文明发生发展的主要契机。征讨反叛的部族、征服未归顺的部族,是最严厉的一种惩罚,所谓“大刑用甲兵”。频繁的军事征伐既确立了一套实施军法大刑的规范,又带动对本部族内部成员惩罚方式的发展,以斧钺、刀锯、鞭杖行罚的“中刑”、“薄刑”逐渐成为早期国家的常刑。以惩罚为核心的刑法观念和制度在法律发展中居于首要地位。

由此可以看到,中国法的起源是由中国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决定的。私有制的发展,在社会等级中,血缘起到纽带的作用;对祖先崇拜的礼逐渐具有权威性、阶级性;频繁的战争促进了刑的形成与发展;氏族首领的权威则伴随着这些过程而日益强化。这些因素在中国法的形成中相互作用,决定了中国古代法以君主意志为核心,强调礼的作用,强调维护宗常,法律体系中偏重刑法、行政司法合一等主要特点。 答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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