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满足下列条件:
1、若第一次起诉后,进行审查,开庭审判,最后出具了判决书,那么第二次起诉时,还应当向提交第一次的判决书。
2、原告在第二次向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时,仍应按照一审的程序进行,应当分析第一次未获离婚判决的原因,针对性地准备证据材料,证明存在婚姻关系的两人感情破裂。
3、在判决不予离婚以后想要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诉讼离婚的时间重新计算。
一、第一次判决不离婚的多久后可以第二次起诉
第一次判决不离婚的,六个月后可以第二次起诉。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应当在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之内审结。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离婚最多能拖多久
根据民诉法规定,一审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一般来说,离婚纠纷基本上都是简易程序审理。三个月内应该是会有一个判决的结果。拿到判决结果后,判决还没有生效。这时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没有向作出判决的的上一级提起上诉。如果判决一方不服判决内容,在接到判决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二审一般会从接受案件后,在三个月内审结。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即生效。如果双方对判决结果没有不满意的,没有人提起上诉,那么在十五天上诉期过后,该份判决书即生效。简单说,如果仅有一审程序,用简易程序审理最迟三个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审理最迟六个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审程序,则再一审程序中再加上三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你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几乎不会判决离婚。这时,要等半年以后第二次起诉,再走一次前面的程序。综合来说,走完两次程序一般会经历1-2年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