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1、 离婚 案件在出现分割财产及其他人时,只能先判决或调解离婚,具有争议的财产或涉及到的第三人等问题要另案起诉,不能与婚姻关系一并处理。 2、对于第三人的案件通过另案处理后的,在第三人起诉的案件里面,斯担任可以进行上诉。 3、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案件,因为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不能上诉。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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