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财产婚内自然增值部分,另一方没有份的。个人财产的婚内自然增值部分,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没有份的,个人财产在婚内产生的收益才算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部分不是属于收益,那么产生的自然增值部分也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没有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