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没有备案了的财务章,公司就用不了银行的对公业务。章不可以代替财务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专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四)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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