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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应该怎么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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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1、参与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2、为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3、在工作时间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4、挪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5、利用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参与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挪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利用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一、公证机关遗失案卷后果

因过失导致案卷或者证据材料损毁、丢失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违反规定将案卷或者其他诉讼材料借给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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