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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应该接受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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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当事人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没有受到实际的损失,或者认为对方的赔偿金额不合理,或者认为对方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而对方不同意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时,都可以考虑不接受交通事故赔偿。但一定要注意,如果当事人自行和解,可能会失去后续追究责任的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交通事故造成各方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申请确认。如果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变卦,不再履行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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