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一是提供保证人,二是交纳保证金。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但是具体金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否越少事越小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未成年人为五百元。至于保证金的上限,法律法规和规章未作具体要求,仅是概况地规定“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但一些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对收取保证金的审批权限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那保证人或保证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现在盈信刑辩团队为您解答。
(一)保证人: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5、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保证人不愿意继续担保或者丧失了担保条件,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6、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负有监督的义务,若被保证人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二)保证金:
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4、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5、保证金必须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三、取保候审到期后的程序
取保候审期满后的程序,主要包括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终止的,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应当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及时终止取保候审,并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同时机关应当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银行全额退还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