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起诉欠债人,提交诉状。
2、受理后,会给欠债人发传票,首先进行调解。
3、调解失败后,开庭受理,会发出第二张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如果欠债人“缺庭”,不会影响判决,法官判决后会把判决书寄给他。如果欠债人败诉,判决书会告知欠债人什么时间内必须要将钱转到的账户。
4、如果欠债人到期仍不给钱,那么原告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如何申请支付令解决债务纠纷?
在解决债务纠纷时,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手续是:
(1)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是指债务人住所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或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基层人民。
(2)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与职务、住所等基本情况;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类别、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债务纠纷起诉时可以委托哪些人做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