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的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工伤鉴定,单位需在30日内递交申请材料给社保局,由社保局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若单位不申请鉴定,职工可自行准备材料,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职工可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
法律分析
1、受了工伤的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做工伤鉴定。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社保局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书等材料,由社保局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单位不去做鉴定,职工一方在一年内可自行准备材料,去向劳动局提出申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流程及申请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受到工伤的职工进行鉴定和确认其工伤性质的程序。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受伤职工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填写工伤申报表;其次,单位应及时将工伤事故报告给劳动保障部门;然后,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工伤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工伤认定等级和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在申请过程中,职工应注意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保留医疗记录,并配合鉴定程序。此外,还要了解工伤认定的时限和申诉途径,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工伤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工伤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十规定,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保局递交相关材料,由社保局作出认定决定。如果单位未履行义务,职工可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表、劳动关系证明及医疗诊断证明。请注意合理时间内提出申请,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