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违反合同或保密要求披露商业秘密,以及明知他人侵犯商业秘密仍获取、使用或披露。
法律分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3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上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4)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拓展延伸
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保护与防范措施
商业秘密侵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企业的利益和竞争力造成巨大损害。为了保护商业秘密,法律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首先,企业应该采取内部保密措施,如签署保密协议、员工权限、加强网络安全等。其次,可以注册商标、专利或版权来保护特定的商业秘密。此外,及时发现侵权行为非常重要,企业应建立监测机制,定期检查市场情况,以便及早采取法律行动。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可以通过起诉、申请临时禁令等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此外,与供应商、合作伙伴签订明确的保密协议也是重要的防范措施。总之,通过综合运用法律保护措施和防范措施,企业可以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竞争优势。
结语
商业秘密侵权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企业的利益和竞争力造成巨大损害。为了保护商业秘密,法律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企业应采取内部保密措施,如签署保密协议、员工权限、加强网络安全等。此外,注册商标、专利或版权也可保护特定商业秘密。及时发现侵权行为非常重要,建立监测机制、定期检查市场情况,并通过起诉、申请临时禁令等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与供应商、合作伙伴签订明确的保密协议也是重要的防范措施。综合运用法律保护和防范措施,企业可以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竞争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