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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设立失败应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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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的责任有:公司发起人对设立行为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的出资违约责任。

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有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有:

1、公司不能成立时,应当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应当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连带责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发起人往往也就是作为公司的原始股东存在,甚至有些手里还掌握着公司大部分的股权。

二、公司设立前后发起人应履行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发起人亦称公司创办人。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一个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与筹集资本有关的人。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具体有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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