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拆迁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首先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拆迁补偿的明确约定,如果有,则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如果没有则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是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的。
一、因修路门面房停业是否有补偿
因修路门面房停业是否有补偿,首先要看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是否有补偿约定。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有补偿约定,那么,在拆迁当中对补偿有争议,建议先与业主沟通,就补偿分配达成补充协议。如果实在无法达成协议,在拆迁方作出拆迁补偿决定时,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拆迁方争取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如果拆迁方将包括生产经营损失在内的全部补偿给业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双方纠纷。
具体来说,首先要看出租方和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协议,看协议中的拆迁补偿是怎么分配的。例如,协议中明确约定,遇到征收拆迁时,所有拆迁补偿归甲方,那么承租人是没有补偿的,因为在签订租赁协议时自愿约定了,放弃了补偿。例如,约定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补偿,那么,出租方和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分配补偿。总之,要看协议中是怎么约定的来分配补偿。
最高法曾经有这样的案例,除了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承租人也是可以参与补偿和安置的。但同时该裁定中也明确指出,一般而言,承租人与房屋征收行为之间不具有利害关系,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但是如果用于经营的房屋被征收,承租人在行政补偿中提出的室内装修价值、机器设备搬迁、停产停业等损失,与补偿决定之间具有利害关系,此时承租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二、动迁签完字款项多久到账
一般在拆迁协议书上规定了付款时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要求及时付款,否则就不让拆迁。
拿到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的时间一般在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拿补偿的时间要在搬迁之后也就是先补偿后搬迁。
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三、拆迁补偿方式包含哪些
拆迁补偿方式包含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的方式,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另一种是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意思就是拆迁人用自己所建的产权房与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进行调换,并按照市场价来结算房屋调换之间的差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