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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经济帮助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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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一方存在生活困难且另一方有经济帮助的能力。帮助内容可以是实物或金钱,具体办法由当事人协议或判定。生活困难标准为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或没有住所,且经济困难必须在离婚时存在。如果过一段时间再产生经济困难,则无法得到帮助。

法律分析

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

1、一方必须存在生活困难。经济困难的标准是,依靠个人财产或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没有住所。

2、一方必须在离婚时存在经济困难。如果一方在离婚时不存在经济困难,而是过一段时间后才产生经济困难,就不能再依据《民法典》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

3、另一方应当具有经济帮助的能力。即另一方在离婚时其个人财产和分得的财产,不但能够维持其能人的生存,还有足够的财产帮助一方才行。另外,“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就适当帮助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根据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居住权、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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