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土地使用税标准及征收范围概述:重庆主城区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统一,最高等级为一等,其他区按行政区域确定等级。工业性用地和体育设施用地税额适当降低。土地使用税仅在县以上城市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范围内征收,税额根据不同规模城市和县城有所差别,可在规定税额范围内加成征税,以避免长期闲置和多占土地。
法律分析
一、重庆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多少?
1、主城区应税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取消主城区应税土地的幅度税额,统一并固定各等级税额标准。明确主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为8等,各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一等20元,二等16元,三等12元,四等10元,五等8元,六等6元,七等4元,八等2元。
2、规定主城各区应税土地最高等级。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应税土地最高等级为一等;北碚区、巴南区和大渡口区应税土地最高等级为二等;北部新区、重庆经开区、重庆高新区和两江新区按其所处行政区域确定应税土地等级。
3、为确保此次税额等级调整平稳过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工业性用地和体育设施用地考虑适当降低应税土地等级。
4、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的具体程序:主城区应税土地具体等级范围的划分,由主城各区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参照国土部门土地级别情况制订调整方案,报市审批后执行。
二、哪些地方要征收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其中,城市是指经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重庆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已经明确,主城区的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已统一并固定。此次税额等级调整平稳过渡,对工业性用地和体育设施用地考虑适当降低应税土地等级,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多占土地,税额可在规定范围内加成征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条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九条 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