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某一方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失去诉讼案件,一般需要承担额外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但是根据具体情况,有权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败诉方应当负担诉讼费,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六条:“因委托律师代理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律师有权保留委托人的诉讼材料、资料和文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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