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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是否能在借款合同期满后六个月内承担还款责任?

来源:测品娱乐

本文讲述了保证人在借款合同期满后的六个月内,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偿还借款。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法律分析

在借款合同期满后的六个月内,保证人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偿还借款。债权人与保证人可约定保证期间,此保证期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或者晚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

担保连带责任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请问连带保证的约定期间约定最长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三、民间借贷担保协议中可以约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吗

民间借贷担保协议中可以约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结语

在借款合同期满后的六个月内,保证人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偿还借款。债权人与保证人可约定保证期间,此保证期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或者晚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因此,在民间借贷担保协议中可以约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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