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权属证书、权籍调查成果等,如权利人信息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房屋坐落、面积、界址范围等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分割、合并、共有性质变更等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或协议书。其他相关材料也需提供。
法律分析
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籍调查成果;
5.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
6.宅基地或房屋的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地名管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及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9.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10.其他相关材料。
拓展延伸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如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申请书、身份证明、宅基地证、土地权属证明等。接下来,申请人需前往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登记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土地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实。若符合条件,土地管理部门将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新的宅基地证。整个流程通常需要一定时间,申请人需耐心等待办理结果。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法规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结语
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如申请书、身份证明、宅基地证等。申请人需前往土地管理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同时缴纳费用。土地管理部门将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实。若符合条件,将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新的宅基地证。办理流程因地区、法规等因素而有所差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要求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