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离婚财产的分配财产:
1、当事人因一方婚外情过错离婚的,财产分配方式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
3、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4、如果过错方有婚外情,情节严重,且过错方与第三方形成相对稳定持续的同居状态,则要求过错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