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退还问题备受关注。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应退还彩礼,但已生育孩子的夫妇则需根据具体情况酌情退还。若夫妻领证后生活困难或没有共同生活,则需退还彩礼。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下,人民应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生活困难。
法律分析
一、若未领结婚证便有孩子,彩礼是否退还?
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照习俗通常需要退还彩礼。
给付彩礼的一方按照民间习俗给付彩礼的目的是结婚,也就是男女双方要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属于法定退还彩礼的情形,收取彩礼的一方应当按照要求退还彩礼。因此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对方应当按照要求将彩礼退还。
但是因为双方已经生育了孩子,实务中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退还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二、如果结婚了彩礼该退吗
领了结婚证一般是不会退彩礼的,但是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是对方因为给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则需要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结语
彩礼退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已生育孩子,则彩礼退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确未共同生活,则彩礼应退还。如婚前给付并导致生活困难,则彩礼也应退还。在处理彩礼退还问题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