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执法人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局”、“”,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前身“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协管员归所在中队(包括执法大队下辖中队、街道、镇、产业园、开发区中队等)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大多数地方属于城建局或者城乡规划局责任管辖。在一级单位,归城建部和城乡改革委管辖。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