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员工自离后未结算工资是否合法?
员工自离不结算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将剩余的工资全部结清,员工未按照法律的规定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其损失,损失的数额可以从未结清的工资中进行扣除,扣除之后,再向员工结清剩余的工资;未依法结清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采取合法手段进行维权,让用人单位一次性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未一次性结清工资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查证属实后,会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改正,让用人单位向员工结清剩余的工资;
2、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会依法作出裁决;
3、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去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依法判决。
二、员工自离的工资还要结算吗?
员工主动申请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发放。若由此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