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测品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子离婚如何判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子离婚如何判

来源:测品娱乐

婚前买房,首付由一方支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归产权人所有,未还贷款为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人补偿另一方。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一同偿还贷款,但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通常会判决房产归产权人所有。未偿还的贷款是产权人的个人债务,而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需由产权人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