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有、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另一方向起诉离婚的,经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在具体适用本规定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
1、虽然吸毒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但具体适用时,主要看男方的吸毒行为是否导致夫妻关系彻底破裂。所以女方主张离婚,一定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男方的吸毒行为已经很严重了,比如多次因吸毒被处罚;如果男方吸毒情节轻微,一般不会相应判决离婚。
2、如果男方有吸毒行为和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因素,女方应作为离婚理由提交,那么更有可能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