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可以,作废:是在开票当月,所开与实际不符,可将其作废,重新开具。红冲:本月以前开具的,已经记账,无法作废,只能是开具相同的“负数”将原冲回,再重新开具。开具错误或者是有退货的情况,若是本月可以直接作废,但要是隔月的就只能够开红字冲回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