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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判缓刑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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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不能适用缓刑,应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累犯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罪犯。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法律分析

累犯是不能适用缓刑的,而且应当从重处罚。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8194;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拓展延伸

累犯判缓刑的适用条件和司法实践分析

累犯判缓刑的适用条件和司法实践分析是一个涉及刑法和刑事司法实践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情况。而判缓刑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对累犯可以判处缓刑,即暂缓执行刑罚。累犯判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情节、犯罪次数等。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判决。通过对累犯判缓刑的适用条件和司法实践的深入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对累犯的规定,并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结语

累犯判缓刑的适用条件和司法实践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累犯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判缓刑是在一定条件下对累犯的一种判决方式。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性质、情节、次数等。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判决。对累犯判缓刑的适用条件和司法实践的深入分析,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并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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