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有:1、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的;(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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