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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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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注意,因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主张两倍工资,是有仲裁时效的,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两倍工资差额,劳动仲裁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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