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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禁止入境物品处罚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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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对于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植物以及动植物制品、贵金属、武器的行为,按照进出口的物品数量、数额的大小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三款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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