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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的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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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具体的法律依据有《 行政处罚法 》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 行政处罚 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过批准可以这么做。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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