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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借钱不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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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欠债的债务人。当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担保物权时,债权人应按照约定实现债权;若没有约定,则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欠钱不还可以依法起诉。民法典规定欠钱起诉的具体规定如下:如果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债权人应按约定实现债权。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如果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担保,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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