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债权是合法财产,但人身权不可继承。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如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此外,还可进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债权是合法财产。这是财产权,但人身权利不能继承。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此外,还可以进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