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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后的罪犯都是怎么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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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罪犯越狱并构成脱逃罪的,可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脱逃罪是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为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逃离监禁处所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管理秩序。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构成是什么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由以下要件构成:(一)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二)在主观方面是过失或者是间接故意;(三)客体是是国家司法法律、规章、制度和司法机关对在押人员的正常管理和正常工作秩序;(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什么是脱逃罪的构成要件

脱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三、脱逃罪的构成要件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脱逃。脱逃,是指脱离监管机关的实力支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逃离关押场所。脱逃的方式没有,如乘监管人员疏忽而逃离关押场所,乘外出劳动逃离关押场所,对监管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而逃离关押场所,打破门窗或毁损械具后逃离关押场所,等等。

3.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不是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出于逃避监管机关监管的目的。如果没有这种目的,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暂时离开关押场所,特殊原因消失后立即回到关押场所的,一般不宜认定为脱逃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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