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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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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以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1、煽动、胁迫群众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或者干涉婚烟自由的;

2、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司法制度实施的;

3、煽动、胁迫群众干涉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或者破坏学校教育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等国家法律规定的教育制度的;

4、煽动、胁迫群众抵抗依法管理,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5、煸动、胁迫群众损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ロ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6、煸动、胁迫群众驱赶其他民族、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或者干涉他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7、其他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行为。

一、刑法中关于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组织和利用组织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罪定罪处罚:

(1)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

(2)非法举行集会、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3)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组织,或者继续进行活动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

(5)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组织标识的;

(6)其他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上述行为的。

实施上述行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

(2)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活动的;

(3)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传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破坏国家法律、行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情节特别严重,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刑法第30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认定标准

本罪在客观方面,是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规的实施。通常情况下,本罪所指的群众应理解为三人以上的特定或不特定多数,即煽动的对象至少是二人以上,否则不构成本罪。行为人煽动一至二人暴力抗拒法律、行规实施的,被教唆的人构成犯罪,原教唆人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规定: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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