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上不用劳动局盖章。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在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不需要去劳动局备案盖章。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