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职务便利,个人使用或把单位资金借给别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或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的行为。触犯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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