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任何人都可以向商务部反垄断局、系统的物价监督执法机构和各级工商举报。举报方式可以为亲自递材料、打举报电话或者写举报邮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九条 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
(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五)规定的其他职责。
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规定。
第十条 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