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虽然工资结清已签字领了钱,但如果数额不对或亏欠你钱,在有理有据的情况下,经财务主管领导核实后,财务部门也可以做支出凭证给予补发的,合情也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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