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自己生产的按照生产日期算。2、外购分装的产品不按照原产品日期,而是按照你分装的生产日期算。3、组合包装产品其保质期一般按保质期最短的计算保质期。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
第三十三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第三十四条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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