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的社保卡,是一张卡两个账户。其一是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另外一个则是金融账户。也就是说,社保卡同时还是一张银行借记卡,可以存款、取款、转账、消费、申领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生育津贴、工伤抚恤金等各项保险金、代发工资等等。
社保卡是一种双芯片,带信息的磁卡,上面有持卡人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因此,在特定情境下,它相当于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社保卡的身份凭证主要是指作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和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