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测品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来源:测品娱乐

一人公司股东的连带责任是指,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如果该股东不能其财产于公司的财产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