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违规作废的后果有以下这些:
1. 补缴税款
2. 加收滞纳金
3. 罚款
4. 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作废100张有影响吗
作废100张一般没有影响,需要作废几张都可以,但是不能恶意作废,作废的每张所有联次都要保管好,不能丢失也不能将作废的给客户.
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开具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的,可以在原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怎么作废
1、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双击,然后点击作废就可以了。
2、根据需要可以重新开具新,注意作废的联次要齐全,然后盖上公司统一的作废章。
3、如果是需要跨月作废的,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代码。
4、然后开具红字,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把收入红冲掉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专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在未收回专用抵扣联及联,或虽已收回专用抵扣联及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