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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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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在职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5%、90%、85%,退休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7%、95%、93%;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除此之外,参保居民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的首付比例费用在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5个百分点;郑州医保报销范围根据《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使用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保人员应持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对于参保后已享受医疗待遇但医疗保险IC卡尚未发放而住院就医的,应在治疗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报销。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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