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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处置税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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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要区分不同情形征收: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4.一般纳税人(原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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