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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后保险和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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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后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饮酒驾驶致人伤亡的赔偿费用,应由酒驾人承担,保险公司可以先帮忙垫付;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对于商业车险来说,酒后驾驶出险保险公司都不予以赔付,但交强险则规定,“驾驶人醉酒”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但保险公司也要负责垫付和赔偿。从各保险公司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条款中发现,“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损失,都属于保险条款除外责任。但交强险则规定,“驾驶人醉酒”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但保险公司也要负责垫付和赔偿。

按照规定,酒精含量达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将被认定为酒后驾驶,这种情况下出险,交强险照赔;但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则属于醉酒,出险后如果受害者索赔,保险公司可赔偿受害者,但事后可向车主索赔。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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