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测品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判决后多久进入执行

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判决后多久进入执行

来源:测品娱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至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最高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接到最高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一、被关在监狱的都是触犯刑法的吗

监狱关押对象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应当自罪犯收监后5日内通知罪犯家属,机关应当自收到罪犯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监狱法》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根据《监狱法》第二十条规定,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根据《监狱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机关,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余刑在三个月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二、有期徒刑由谁执行?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罚之一(其他四种分别是管制、拘役、无期徒刑、死刑(其中死刑又分为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送交监狱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因此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的,通常在当地监狱执行,剩余刑期若在三个月以下会转交到看守所代为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