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陪嫁是否算共同财产,按实际情况来定。婚姻财产在性质上属于女方娘家赠送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女方的所有个人财产,而不是赠与给已婚夫妇的共同财产。陪嫁不应视为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