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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提出抵押财产价值已大大减少,且财产保全措施会给其造成损失,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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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借款人申请到银行的贷款需要提供抵押财产进行担保,若抵押财产价值减少,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物或者增加还款保证金。同时,如银行采取保全措施带给借款人损失,借款人可以要求银行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因客观情况不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二条 当抵押标的财产价值减少的情况,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担保,或者按照新价值调整担保的范围和数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法》第二十二条 功能保证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供新的担保。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供担保物的,人民可以指定接受担保的机构或者人员,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担保物。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可以请求保全财产,制止侵权行为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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