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质押。股权属于财产权利,可以依法质押,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一般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股权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二、股权质押登记流程详细步骤
1、准备股权质押登记所须材料:①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②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③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④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⑤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⑥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⑦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⑨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⑩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2、提交材料,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